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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着力从五个方面入手抓好新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

发布日期:2018年01月19日文档来源:综合处
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。为进一步增强对宣传贯彻落实新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促进法》)的重要性认识,把贯彻落实新《促进法》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,青海省将着力从五个方面入手,全力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,努力在推动中小微企业上档升级,并向“专精特新”再拓展、再深化,确保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,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,企业素质进一步提升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。力争2018年培育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0户,培育新增中小企业1000户,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10%,培训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2000人次,培育建设2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。

一、着力从优化发展环境入手,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《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》和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,协调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区完善支持措施,引导中小企业提质增效,加快转型升级,引领和带动区域、行业加快发展。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为抓手,以进一步减证和推进“证照分离”为重点,大幅放宽市场准入,全面实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推动形成政府主导、行业自律、與论监督、公众参与监管格局,充分利用大数据建立“互联网+市场监管”的信息化监管模式,加快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。以健全诚信经营激励机制为抓手,加快推进企业、自然人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“五位一体”信用建设,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青海)等平台功能,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,将企业家诚信承诺履行情况信息编入目录,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信用管理好、经济效益好、发展前景好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和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,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家给予适当奖励。以减轻企业负担为抓手,严格落实国家普遍性降费措施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,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支持小微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软件服务业企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,落实企业兼并重组给予契税、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优惠,加快推进“营改增”试点,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,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运行成本。

二、着力从支持创新发展入手,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推进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活动,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,发展智能制造,延伸产业链,促进产品高端化,提升附加值。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、开发新产品、开拓新市场,培育新兴产业,形成小企业“铺天盖地”、大企业“顶天立地”的发展格局,实现创新驱动发展,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“专精特新”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,围绕新兴产业和和青海特色优势传统产业,培育一批主业突出、创新能力强的 “专精特新”骨干企业,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,引领和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。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,重点支持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,给中小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提供租金补助;通过提供免费的场地和优惠租金等方式,对大学生创业要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,降低创业成本,调动万众创业的积极性。

三、着力从缓解融资困难入手,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。在直接融资方面,把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作为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环节,引导更多中小企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较低成本、可持续的发展资金。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育辅导力度,引导中介机构主动作为,补充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,积极推进聚能钛业、晶珠藏药、鲁青饲料、高原牧歌等9家重点企业拟上市挂牌进程。在间接融资方面,推动银行机构充分挖掘企业自身增信资源,减少外部担保,降低转贷成本,创新企业贷款方式,争取国家“投贷联动”试点,为企业提供合理的融资结构和持续的资金支持。坚持以政府推动、市场化运作为手段,通过争取财政资金奖补、推动融资服务创新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,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适应经济新时期的金融服务需要,持续改进和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围绕全省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等实体经济领域,创新金融产品,加大支持力度,用好用足差别化货币政策工具,全力保障企业资金需求。持续开展银政企对接工作,全面调查梳理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情况,编写2018年全省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推介材料,组织召开推介会,向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融资需求,加强银企信息交流,积极构建相互支持、互惠互赢的银企关系。

四、着力从提升服务能力入手,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。充分发挥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信息互联互通、服务开放协同、资源集聚共享上的优势,依托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优势,集聚服务资源,通过联接社会各类企业服务平台,全力满足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、技术交流、市场开拓、人才培养、融资服务、管理提升、政策咨询、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,实现服务的信息精准撮合和普惠制、专业化服务。继续完善服务平台网络建设,丰富服务内容,拓展服务功能,提高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服务效率。依托平台网络,进一步加强对省内各类服务资源的整合,引导窗口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,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,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,加快完善“找得着、用得起、有保证”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,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工业集中区(创业园、孵化园)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服务功能,提升服务水平,增强园区承载能力。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库,鼓励和引导管理咨询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。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导入外部创新资源、降低创新成本、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。

五、着力从强化人才培训入手,抓好新《促进法》的贯彻落实。持续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养,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,协同省政府争取将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重大人才工程中,支持非公企业培养和引进紧缺急需人才。坚持把“走出去”培训和“请进来”培训结合起来,重点开展新发展理念、现代科技、现代金融、现代管理等知识培训, 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、整合资源、持续创新、创造价值、回馈社会的能力。继续开展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,组织开展“青海企业家大讲坛”等活动,不断提高我省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整体素质,加快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,全面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。同时,依托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,利用互联网手段,组织开展各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,强化中小企业技能型人才培育,为全省实现 “十三五”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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